《崇陽縣支持工業技術改造和科技創新若干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讀
來 源 : 崇陽縣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 解讀單位:
發布日期: 2025年05月22日 解讀方式: 文字方式
名 稱: 《崇陽縣支持工業技術改造和科技創新若干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讀 解讀類型: 部門解讀
一、起草背景
近年來咸寧市及我縣相繼出臺了一系列支持政策,激發企業入規潛力、技術改造動力和科技創新活力,加快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為展現我縣政策措施的競爭力,保持政策連續性、整體性和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對標對表市級政策,結合當前工作開展的重點和難點,按照“推動工作、促進發展”的原則,我局結合實際組織起草了《若干政策》,并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和商請縣司法局、縣市場監管局進行了合法性審查、公平競爭審查。
二、出臺依據
1.《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科技創新引領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咸政規〔2021〕2號)?
2.《咸寧市促進高新技術產業跨越發展十條措施》(咸政發〔2023〕3號)?
3.《咸寧(武漢)離岸科創園運營管理辦法(試行)》(咸政辦發〔2023〕20號)?
4.《咸寧市支持科技創新供應鏈平臺建設十條措施》(咸政辦發〔2024〕14號)?
5.《咸寧市支持工業技術改造和科技創新若干政策》(咸政辦發〔2024〕18號)?
6.《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加強科技創新平臺體系建設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咸政辦發〔2025〕5號)?
7.《崇陽縣加強科技創新引領高質量發展實施辦法》(崇政辦發〔2021〕13號)
8.《崇陽縣縣級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崇科經字〔2022〕10號)
三、支持企業技術改造
縣財政每年設立2000萬元以上專項資金,對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符合條件的投資項目,按投資總額 10%補貼,單個企業年補貼最高300萬元 。還設立項目工作經費,用于項目管理相關工作。
四、支持企業智改數轉
對獲批省級5G工廠、工業互聯網平臺(含雙跨)、上云標桿、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試點示范等稱號的企業,分別獎勵20萬元。對獲批市級基礎級智能工廠獎勵5萬元,省級先進級以上智能工廠獎勵10萬元。對通過國家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認證評定的企業,獎勵10萬元。繼續實施企業智能化制造數字化轉型培育三年行動計劃,對市級示范企業獎勵100萬元(市、縣分級負擔)。對全縣裝備制造、電子信息、紡織服裝等行業的企業完成數字化轉型改造的,給予一定獎勵。對上述通過復審的企業獎勵5萬元。
五、支持企業綠色轉型
推動鋼鐵、化工、建材等行業企業對標能效標桿水平開展節能降耗、綠色低碳改造,對獲批省級綠色工廠、省級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省級節水型企業的企業,分別獎勵20萬元。
六、支持企業專精特新發展
對獲批省級創新型中小企業的企業獎勵2萬元;省級專精特新、制造業單項冠軍的企業,分別獎勵 20 萬元。對取得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證、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或者備案證)、裝備承制單位資格證的企業,分別獎勵10萬元。對獲批省級獨角獸的企業,獎勵30萬元;獲得其他省級榮譽稱號的每項獎勵10萬元;對上述通過復審的企業獎勵5萬元。
七、支持企業進規穩規
對納入統計管理小進規、新進規的工業企業,分別獎勵15萬元。對進規連續兩年年營業收入增速均保持在10%(含)以上且總量超過1億元(含)的企業,給予“穩規”獎勵5萬元。
八、支持企業發展壯大
對實施設備更新改造后年營業收入首次突破30億元、20億元、10億元的規上工業企業,分別獎勵30萬元、20萬元、10萬元;對首次入選“中國制造業500強”“湖北省民營企業制造業100強”的企業,分別獎勵100萬元、30萬元。
九、加快培育創新創業主體
主要包括鼓勵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其中“對當年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獎勵15萬元”,原獎勵政策分為新申報成功的獎勵20萬元和重新申報成功的獎勵10萬元)、建立高新企業后備庫、鼓勵高新技術企業通過科創板在資本市場掛牌交易、鼓勵企業申報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其中獎勵政策將每連續3年入庫獎勵1萬元調整為“對當年通過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的企業,給予3000元獎勵”)、鼓勵企業牽頭承擔重大科技項目、支持企業開展產業關鍵技術攻關、培育知識產權密集型產業、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
十、科技創新平臺體系建設
包括支持實驗室體系建設、支持重大產業技術創新平臺建設、支持新型研發機構建設、支持重點科技創新基礎設施建設、支持科技創新園區載體建設、支持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服務機構建設、支持高質量創業孵化平臺建設、支持企業與高校院所開展產學研合作、支持引進和培育高層次科技人才、支持加大平臺建設金融服務力度、支持“研發飛地”建設、支持建設公共服務平臺(其中“對湖北科創供應鏈崇陽服務節點每年給予30萬元的運營工作經費,對湖北科創供應鏈每個驛站每年給予10萬元的運營工作經費支持”和“對湖北科技特派員工作站每家每年給予1萬元的運營工作經費支持”為新設立的政策支持措施);
十一、促進知識產權服務業發展
對代理我縣發明專利且當年獲得授權超過100件、50件的本縣專利代理機構,分別資助30萬元、10萬元。對在崇陽新設立的知識產權服務(分支)機構,注冊并經國家知識產權局審批(備案)滿一年,且有效開展代理業務超過100件(不含外觀設計專利)以上,一次性給予5萬元補貼。
對在我縣專利代理機構或企事業單位連續工作2年(含)以上并繳納社會養老保險、取得專利代理師資格證書的,給予一次性2000元獎勵;取得高級知識產權師、正高級知識產權師職稱的,分別給予一次性5000元、1萬元獎勵。
十二、優化科技創新和人才發展環境
加大科技金融支持力度、加大知識產權創造激勵力度、鼓勵企業爭創精品名牌、實施標準化項目獎勵、支持科技人才隊伍建設;
十三、支持企業向上爭資
大力支持企業爭取上級資金,對已獲得縣級支持的投資類項目,符合上級獎勵資金申報條件的,縣級相關部門要積極組織向上推薦;對上級部門已給予獎勵的國家、省級、市級試點示范項目,縣級不再重復獎勵。
解讀單位:崇陽縣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
解讀日期: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