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發改局關于縣政務服務中心停車場停車服務收費標準(試行)的批復
索引號 : 011359676/2023-40454 文       號 : 崇發改字〔2023〕584號
發文機構: 崇陽縣發改局 主題分類: 物價
名       稱: 縣發改局關于縣政務服務中心停車場停車服務收費標準(試行)的批復 發布日期: 2023年12月26日
有效性: 有效
崇發改字〔2023〕584號
縣發改局關于縣政務服務中心停車場停車服務收費標準(試行)的批復
崇陽縣盛欣置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你單位《關于申請核定縣政務服務中心停車場停車服務收費標準的請示》收悉。根據《湖北省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鄂價工服〔2016〕151號)《咸寧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咸發改價格〔2022〕22號)規定,經研究,現就該停車場停車服務收費標準批復如下:
一、收費標準。停放3小時內免費(含3小時)、停放3--6小時內(含6小時)5元/次、停放6--12小時內(含12小時)8元/次、一次性停放24小時的12元封頂。停放超過24小時的另按以上規定標準計時收費。對長期租用車位停放的車輛,由停車管理服務與承租方協商確定具體收費事宜。
二、對進入政務服務中心辦理事務的車輛實行免費。
三、對執行任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救災搶險車、郵遞車、環衛車、市政設施維護維修車、殯葬車、殘疾人隨身必備的專用車輛、摩托車、自行車等實行免費。
四、你單位應按照明碼標價規定,在停車場所入口處和交費處醒目位置公示計費時段、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服務承諾、監督機關及價格舉報電話等內容,方便群眾監督。
五、以上標準自發文之日起執行,試行2年。
???????????????????????????????????????????????????????????????????????????崇陽縣發展和改革局
?????????????????????????????????????????????????????????????????????????????2023年12月25日